法制網潛江(湖北)10月31網站優化日電 見習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王進 張航 路邊找來“小姐”,交易完成後見財起意,意圖人財兩得,搶走“小姐”首飾和手機。記者今日從湖北省潛江市檢察院獲悉,經該院提起公訴,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6年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1979年出生的何某,小學文化,1996年和2005年先後因強姦罪網站優化和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2010年刑滿釋放。2013年2月28日晚,何某和雙某駕車到潛江某賓館,何某入住後交給雙某300元,要求其找一名“小姐”。隨後,雙某駕車在一公路邊談定一名“小姐”朱某,並將她帶至何某的房間。
  完成性交易後,朱某從包中拿出三星手機打電話,何某見朱某手機時尚好看,又見朱某穿金戴銀信用貸款,頓生歹意,持刀威脅並言語恐嚇朱某,逼迫朱某交出金戒指、金耳環和手機(經鑒定總價值4800元)後讓其離開。搶劫得手後,何某將手機與一名周姓男子交換使用,將金戒指、金耳環與劉某換麻果吸食。
  朱某報警後,何某於4月2日被潛江京站美食市公安局抓獲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何某刑滿釋放不滿5年又故意犯罪,系累犯,但在法庭上能自願認罪,被捕後能如汽車借款實供述,遂做出前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先嫖後搶 湖北潛江男子路邊找小姐搶劫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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